| |
|
|
国企高管薪酬到底包括哪些秘密? |
| |
|
|
| |
 |
|
| |
|
|
| |
文章来源:网络 2009年3月5日 |
|
| |
|
|
| |
刚刚宣布了“零薪酬”,又立即传出了底薪至少还有300万以上,马明哲的所谓薪酬,到底是一种什么概念?高管们的薪酬,到底包括哪些范围?
正常情况下,所谓“零薪酬”,应该是一分钱不拿,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这样理解。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企业也都是这么做的,绝大多数职工得到的也都是这样的待遇。但是,马明哲的“零薪酬”,却有300万底薪一说。难道平安公司高管们的薪酬,都不包含底薪吗?那么,其他国有企业的薪酬,是不是也象平安公司一样呢?
如果真的这样,问题就复杂了。
大家知道,面对社会各界对国企高管薪酬问题的广泛议论和种种非议,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对国企高管的薪酬作出政策限制和约束。
财政部制定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金融高管的最高年薪不能超过280万元。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酝酿的规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与职工薪酬的水平,必须控制在10到12倍。
现在的问题是,国企高管的薪酬范围都无法界定,“零薪酬”之外的底薪都超过了财政部规定的最高年薪,这样的控制,还有什么意义呢?还能起到什么样的控制作用呢?所谓的10~12倍,岂不也是骗人的鬼把戏?
其实,公众对国企高管薪酬有意见,并不在薪酬本身,而在于管理的失控、监督的失位、分配的无序。如果分配工作阳光、透明、公开,现行的制度已经足够。因为,早在多年前,国家有关部门就对国企高管薪酬与职工薪酬作出了10倍、12倍之类的水平要求。关键是,高管们的薪酬名目太多、范围太广,存在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与职工薪酬更是大相径庭。如此,这样的限制比例还有何作用呢?
如果对高管们薪酬的范围都没有统一,还何谈分配办法与政策呢?所谓的280万元最高限额,10~12倍的水平控制,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马明哲300多万元的“零薪酬”,进一步暴露了国企在薪酬管理上的混乱和无序,有关部门所谓的国企高管薪酬不高,也完全是自欺欺人。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要想真正规范国企高管的薪酬,解决国企分配上的混乱和无序,最最紧迫的问题不是出台分配办法,而是先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和清查,全面搞清楚国企高管薪酬中的名堂和秘密,厘清国企高管薪酬分配的范围,再制定相应的办法与政策。如果连国企分配的秘密都没有揭开,“零薪酬”竟然是300万,还何谈限薪、控制和规范呢?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