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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公务员”充斥机关是一种行政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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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网络 2009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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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以种种借口向下属单位或企业“借人”并非新闻了,但江苏扬州市委书记日前在批机关形式主义和人浮于事情况时所披露的信息,还是令人吃惊:“目前,扬州机关部门借用人员高达数千人,财政为此一年要花费2亿多元。”(12月30日《人民日报》)
其实,何止扬州?扬州一个地级市,每年机关借用人员数千,耗资2亿多,全国同样级别的地市就有三四百,照此类推,每年机关的“借用人员”和所耗财政支出将是天文数字。虽不能完全以此作为数据,但当下行政机关以“借用”名义,滥用“准公务员”或以长期“临时工”行使公务却是不争的事实。
机关之所以喜欢“借”人,一则不占编,手续简便,可避开公务员管理法规及人事审批程序;二则“借”来的人如同“保姆”,听话、好用。机关呆久了,小科员被惯成了“媳妇”,领导们用起来不顺手,可又拿他们没法子,何如“借”来的人,叫他向东不能往西。久而久之,领导喜欢用“借”的人,科员也喜欢指使这些“临时工”,不想干的活都推给其做。于是乎,一面喊着人手紧,一面却是人浮于事。其结果,小小的科室实质变得愈来愈庞大,层级愈来愈多,不仅加大行政成本,而且,借调之人无决策权,事事要请示汇报,又降低了机关的行政效率。
公务员的人事管理是件非常严肃的事,近些年来,行政机关新进公务员除要按《公务员法》进行公开、择优招录及聘用外,人员经费及指标还要受机构编制的严格限制,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式公务员进不了,可以“借用”;有机构编制限制,那就以“编外”领薪。只是,如此一来,作为国家权力象征的行政机关,本应模范遵守和执行法规,却公然地与法规玩起了文字游戏,人们不禁要问,法规的尊严何在?权力机关的公信力又何在?这样的行政机关,人们又怎能相信其执法的公正性?所以,“准公务员”充斥机关,表面看是个人事调度调配问题,实则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和行政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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