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绩效管理 | 招募甑选 | 薪酬管理 |  
 
 
 
 
 
工作内容调查日报表
离职申请书
公司纪律规定
公司奖励种类一览表
观摩报告书
管理人才储备表
如何选、用、育、留人才
如何设计员工控股计划
人力资源监控技术
员工生涯
提升员工士气
人力资源管理课程
员工必须做到的事-培...
员工职业化任职资格评...
员工素质模型
员工管理课程
银行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万科员工满意度调查
员工任免通知书
出差旅费清单
出差申请单
辞职申请表
部门工作分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则

     
         
     
  http://www.intebankhr.com 文章来源: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2008年3月31日  
     
    第二章 促进就业则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义务教育的权利。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 则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相关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章 工 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班库猎头 班库猎头
 
 
INTEBANK GROUP d1rencai.com 中文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班库猎头BLOG 班库论坛
 
Copyright 2007 INTEBANK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